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政字〔2021〕41号,为保证2023级学生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学院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第一条 组织机构
(一)为加强对院内转专业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院内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实施,制定本学院专业接收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转专业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课程学分认定等。
领导小组:
组 长:杨晓晖
副组长:罗朝晖 尹成远
成 员:马荣娟 高雪升 范彬斌
(二)为保证转专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院成立院内转专业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处理学生有关转专业的申诉等。
监察小组:
组 长:杨子波
成 员:程从军 赵晓曦 王志云 张书恺 王耿辉
学生成员:解佳怡 张思雨 黄子益 刘一冉 杨景铄 商墨寒
第二条 接转条件
(一)国际学院2023级正式在读本科生,在院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身体符合拟转入专业标准的,可申请院内转专业。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学生;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
3.学院转专业选拔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
4.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或者国家有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接收计划
专业 |
接收计划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1 |
金融学 |
1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1 |
新闻学 |
10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1 |
软件工程 |
11 |
第四条 录取规则
学院按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最终总评成绩进行排序,依据接收计划,遵循“成绩优先”原则依次录取。
学生最终总评成绩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学院选拔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占转专业总评成绩的30%,学院选拔考核成绩占转专业总评成绩的70%。
第五条 考核方式、内容
学院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要求,选拔考核由学院组织进行。
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考试科目:微积分。新闻学考试科目:1.人文基础知识2.新闻热点评析。考核方式为闭卷笔试。
第六条 考核安排
(一)学生进行转专业报名。
(二)学院组织考核,公布考核成绩,同时公布第一学期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公布综合成绩并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日。
(三)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录取名单报教务处。
(四)教务处公布经学校审批后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转入及补退选课手续。
具体时间安排学院另行通知。
第七条 附则
本实施细则只适用于2023级国际学院学生,并由学院教务科负责解释。
国际学院
2023年12月14日